答: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,超过三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,将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,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运输、装卸、储存等费用和税款后,尚有余款的,可在一年内申请发还;但要补办海关手续,逾期申请的不予发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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